第404讲:毕士大池边的故事(六)-蒲树忠


  弟兄姐妹,主内平安!
  今天是《基督生平》第404讲。我们先来作祷告,求神赐福、使用以下的时间:(略)
  我们继续分享“毕士大池边的故事”。在上一讲中,我们分享了:八、是“那人”,不是“那些人”。主耶稣只医治了“那人”,没有医治“那些人”!
  这是神的主权,他愿意恩待谁,就恩待谁,他愿意怜悯谁,就怜悯谁。谁能说主这样做不对呢?我们不但高举神的“能力”,还要尊重神的“主权”。我们不但要说“即便如此,神也能救我们”,我们还要会说:“即或不然,我们也绝不背叛神”。
  主耶稣没有医治毕士大池边所有的病人,不是因为主不爱他们,而是无论主做什么,都要顺服天父的旨意。天父指示他医治谁,他就医治谁;圣灵感动他怎么做,他就怎么做。另外,还有一个“时候”问题。
  主常说一句话:“我的时候还没有到”、“我的时候还没有到”(参约2:4、7:6、8)。主耶稣的事工不是建立在“方便不方便”、“应该不应该”、“可以不可以”上,乃是建立在“父神的旨意”上。有父神的引导,就做;没有父神的引导,就不做。
  【约5:19-20】耶稣对他们说:“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:子凭着自己不能做什么,惟有看见父所做的,子才能做;父所做的事,子也照样做。父爱子,将自己所做的一切事指给他看,还要将比这更大的事指给他看,叫你们希奇。
  主医治,显出了他的能力;主不医治,显出了他的主权。医治不医治,神说了算!
  故事好像到了该结束的时候,因为病人已经痊愈了。他拿起褥子来走了,不是皆大欢喜吗?不,事情并没有如此简单:
  九、”你拿褥子是不可的。“
  【约5:10-11】那天是安息日,所以犹太人对那医好的人说:”今天是安息日,你拿褥子是不可的!“他却回答说:”那使我痊愈的对我说:‘拿你的褥子走吧!’“
  很显然,有人因着他拿褥子不高兴了!是谁不高兴呢?经文没有明说,只说是”犹太人“。也许是一般的犹太人,也许是犹太人中的那些宗教领袖,比如:法利赛人、文士或长老等。他们是谁不重要,重要的是他们对这事的态度——极端不高兴。
  因为那天是安息日。在他们看来,在安息日拿着褥子行走,就是违反规条了。
  首先,我们看:这些人对于那38年的病人得以痊愈,毫不在意。只在乎他有没有违反规条。在他们眼中,你有没有病,你的病好没好,与我何干?但若是”不守规矩“,就不行!
  那被主治愈的瘫子是怎么说的呢?他回答说:”那使我痊愈的对我说:‘拿你的褥子走吧!’“他要他们注意他自己现在的状况——是那治愈我的人,叫我拿褥子走的。
  弟兄姊妹,今天也不乏这种人。他们无视于人的痛苦和重担,只在乎你有没有”守规矩“。只在乎你有没有”往奉献箱里投钱“。”蠓虫就滤出来,骆驼倒吞下去。“(参太23:24)。他们所作的就是这样。当然,我们绝不敢轻看”规矩“、”章程“,俗语说”无规矩不成方圆“,教会也不例外。
  但若只有”规矩“,没有”爱心“;只有”章程“,没有”基督“。要它何用?总而言之,”规矩“加上”爱心“才得完全;”章程“合乎”真理“才是美满。
  犹太人死守安息日的态度,使他们与主发生了极其厉害的冲突,他们只知道律法的字句,却不明白律法的精意,他们以为这样守着律法的条文,就是事奉神。
  耶稣对他们说,我父作事直到如今,我也作事”(参17节)。父喜欢人得安息,所以子就照着父的心意作事叫人得安息。子是父的显出,父的心意是藉着子来执行,所以子所作的,就是父所要作的。
  其次,我们看:那病人的态度。
  当他遭受犹太人反对,禁止他在安息日拿褥子行走时,他有没有说:“我错了,我不应该这样,我向你们道歉”?没有!他没有这样说。他反而理直气壮的说:“那使我痊愈的对我说:‘拿你的褥子走吧!’”
  他这种勇气,以及蒙恩之后,以主的话为行事为人的准则,这种态度实在是值得我们学习的。他不以“他们的话”为准,而是以“主耶稣的话”为准。基督徒就该这样!
  不要“听风就是雨”,一阵风就把你的立场刮跑了,一场雨就把你的信仰打乱了,好像那毛毛虫一样,浑身没有一点骨气。既然主已经释放了我们,我们就不要再被人的话“吓倒”,有时,基督徒可以不用说“我错了”。只要是主吩咐的,我们照着去做就好了,有人不高兴,由他们吧!
  犹太人可以捉拿耶稣,彼拉多也可以审判耶稣,甚至兵丁吐唾沫在耶稣脸上,“黑暗掌权了”,“他们的声音就得了胜”(参路22:53,23:23)。但至终,耶稣却说“成了”。
  弟兄姊妹,不要太在意仇敌的叫嚣,主若说:“拿你的褥子走吧!”,你就大胆走,不要因着人说闲话,就以跟随耶稣为耻,也不要因人不高兴,就改变你的信仰。你是一个被主的宝血所洗净的人了!
  众人说:“你拿褥子是不可的!”他却说:“那使我痊愈的对我说:‘拿你的褥子走吧!’”这就是:引用主的话来对付控告,用主的话来解决问题。
  另外,我们还看到:主所释放的人,谁能控告他呢?主不算为有罪的,谁能定他的罪呢?经上记着说:“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?有神称他们为义了”(参罗8:33)。
  弟兄姊妹,我们有没有给人“出名定罪”呢?我们有没有随便给人扣上一顶“不属灵”的帽子呢?你说他是个“不信派”,他说你是个“捣乱分子”。这样的事,真是够丢人的!我们还要让教会外的人嘲笑我们到何时呢?愿神怜悯我们!
  今天我就和弟兄姊妹分享到这里,愿天父的慈爱,我主耶稣基督的恩惠,圣灵的交通、感动、引导和劝勉常与弟兄姊妹同在,从现在直到永永远远,阿们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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