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讲:斯 8:1-17一、前言:
  1. 基督教伦理学上的难题?
  2. 报复?可否因有正当理由而屠杀他人呢?
  二、8:1-2 公开承认信仰的人终将蒙福。
  1. 路 12:8-9 “我又告诉你们,凡在人面前认我的,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认(homo-loge'o=e公开承认 )他;在人面前不认我的,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认他。”
  2. 个人见证。
  3. 国王把戒指赐给了他,表示他有合法权代表国王行事(参 3:10)。
  三、8:3-8 不单顾己事的以斯帖。
  1. 8:3-8 不能废掉王命但能附加王命──可以合法自我保护!
  2. 打铁趁热,以斯帖没有只庆幸自己已过了难关,却不顾同族的安危。
  四、8:9-17 不是报复而是不要过度报复;不是不要过度报复更是要饶恕。
  1. 8:12 假圣战之名行屠杀之实?
  2. 忽略释经学上的考虑:
  2.1 文学上的对比──3:13 是在表达以眼还眼以牙还牙(出 21:23-25)。
  2.2 不是真的要将对方之妻子儿女杀掉,这里只是要强调:不要过度报复的观念。
  2.3 用教导性经文来诠释叙述性经文!因此,在这里即便有错,也应以教导性经文来应用。
  2.4 新约的指示──太 5:38-48“你们听见有话说:‘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。’只是我告诉你们,不要与恶人作对。有人打你的右脸,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;有人想要告你,要拿你的里衣,连外衣也由他拿去;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,你就同他走二里;有求你的,就给他;有向你借贷的,不可推辞。”“你们听见有话说:‘当爱你的邻舍,恨你的仇敌。'
  只是我告诉你们,要爱你们的仇敌,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。这样就可以作你们7天父的儿子;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,也照歹人;降雨给义人,也给不义的人。
  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,有甚么赏赐呢?就是税吏不也是这样行吗?你们若单请你弟兄的安,比人有甚么长处呢?
  就是外邦人不也是这样行吗?所以,你们要完全,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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