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56讲:有一个讨饭的,名叫“拉撒路”——财主和拉撒路的故事(一)-蒲树忠


  弟兄姐妹,主内平安!
  今天是《基督生平》第756讲。我们先来作祷告,求神赐福、使用以下的时间:(略)
  我们继续分享《基督生平》第十一章:最后的行程。在前面的课程中,我们已经分享了:十五、不义管家的比喻。从今天开始,我们分享:十六、财主与拉撒路的故事(参路16:19-31)。
  “财主与拉撒路的故事”,是主耶稣在“不义管家的比喻”之后所讲的一个故事。
  解经家摩根曾如此评价这个故事:“这是一个比喻吗?我不敢武断的回答。耶稣没有称之为比喻,路加也末如此说。并且事实上,虽然他末提到财主的名字,但他却提到了那个乞丐的名字。这样,很可能他是在说一件实际发生的事。但它也可能只是一个比喻,若是这样,我们会觉得很惊奇,因为它是耶稣所说的比喻中,惟一提到人名的。比喻也罢,历史事实也罢,这个故事介绍了两个人,并且描述了他们在地上的光景。”
  故事也好,比喻也罢,都不是问题的重点,重点是:在这个故事(或比喻)中耶稣讲了些什么!
  在这个故事中,主耶稣不但说出了拉撒路和财主生前的情况,还把他们死后的遭遇说了出来。也有人称这个故事为:“两个乞丐的故事”,一个是今世的乞丐——拉撒路,另一个是永世的乞丐——财主。他们两个人的经历,形成了鲜明的对比。
  (一)故事的背景。
  【路16:19-21】有一个财主,穿着紫色袍和细麻布衣服,天天奢华宴乐。又有一个讨饭的,名叫拉撒路,浑身生疮,被人放在财主门口,要得财主桌子上掉下来的零碎充饥,并且狗来舔他的疮。
  故事一开始,主把两个人物摆在我们面前:一个是乞丐,名叫拉撒路;一个是财主,无名氏。
  这实在是一件很不寻常的事情。一个乞丐,主耶稣竟然说:他叫“拉撒路”,而一个财主,主却隐去了他的名字,忽略不计。这难道不该引起我们的注意吗?
  比方说:你村里有一个富豪,天天奢华宴乐,名牌加身,豪车出入,你会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吗?今天不是就有好多人教育子女说:长大了一定要像他那样有出息、光宗耀祖吗?
  相反地,那蹲在富豪门口的乞丐,还是一个病得快要死的乞丐,你会问一问他叫什么名字吗?谁去关心他叫什么名字呢?
  但主耶稣却指着他说:“他叫拉撒路”;而论到财主的时候,只说“有一个财主”,一笔带过。
  这有什么含义呢?
  第一,人常以财富、地位和权势来衡量一个人的价值;而主耶稣却是以人的生命来衡量一个人的价值。生命面前,人人平等。
  第二,人都是关注强者,主却是关注弱者。正如主耶稣在前文15节所说的:“人所尊贵的,是神看为可憎恶的。”,而人所憎恶的,也许正是神所尊贵的。
  有人注意到财主门口的那个乞丐了吗?耶稣注意到了!
  接下来,我们看两个人的“差别”在哪里。先来看财主,圣经对他的描述是:“穿着紫色袍和细麻布衣服,天天奢华宴乐。”
  “紫色袍”是当时贵族才能穿的,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:
  【斯8:15】末底改穿着蓝色、白色的朝服,头戴大金冠冕,又穿紫色细麻布的外袍,从王面前出来。书珊城的人民都欢呼快乐。
  当主耶稣被捕以后,就曾在彼拉多的衙门里被兵丁戏弄“给他穿上紫袍”,又戏弄他,屈膝拜他说:“恭喜犹太人的王啊”(参约19:2-3)。
  再来看“细麻布衣服”。它是用细麻织成的布料所制作的名贵衣服。按圣经所记,有两种人穿这种衣服:
  第一种人:祭司。
  【利6:10】祭司要穿上细麻布衣服,又要把细麻布裤子穿在身上,把坛上所烧的燔祭灰收起来,倒在坛的旁边。
  第二种人:财主和大有权势的人。比如:末底改作宰相时,就是“穿紫色细麻布的外袍”;又比如:这故事中的财主。
  圣经形容他:身穿紫色袍和细麻布衣服,天天奢华宴乐。弟兄姊妹,这不正是今天许多人追求的一种生活吗?住大房子,开名牌轿车,游山玩水,花天酒地,有花不完的钱,从早到晚无所事事。
  他们不知道挤公交是什么滋味,他们更不知道房贷还不上是什么感受,仿佛银行就是他们的提款机,金钱对他们来说不过就是一串数字而已,他们从不用为生活中的柴米油盐发愁。
  曾报道称某某名人吃一根火腿七万美金,某某影星喝一瓶矿泉水一千元人民币……,只要你有钱,好像没有买不到的东西。但这就是人生的价值和追求吗?
  我们并没有“仇富”心理!人有钱,不是罪,就比如这个财主。我们不要把他想象成万恶不赦的地主老财,也不要觉得他犯了什么滔天大罪。也许他的财富是靠着他辛勤付出,做生意得来的。
  他最大的问题是:重今生,轻来生。生前只知肉体享受,却从不为灵魂的归宿打算。这从哪里看出来的呢?从下文他在阴间的火焰里向亚伯拉罕的诉求中可以看出来:
  【路16:27-28】财主说:“我祖啊!既是这样,求你打发拉撒路到我父家去,因为我还有五个弟兄,他可以对他们作见证,免得他们也来到这痛苦的地方。”
  注意财主的用词,他用了一个“也”字。他说:“免得他们也来到这痛苦的地方”这说明,财主最后醒悟过来,他之所以落到阴间的火焰里受痛苦,是因为他轻忽了福音,没有接受人向他作的见证。
  他是一个只知积攒钱财,不知为生命归宿着想的人。活着的时候极度追求肉体的享受,到了生命的终点,他就要迎见那位赐生命的神了!
  【彼前4:5】他们必在那将要审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账。
  福音的目的,就是为了让人能够面对神的审判!财富不能买命,富贵不能永恒。经上记着说:“因为赎他生命的价值极贵,只可永远罢休”(参诗49:9)。
  轻忽了福音,就是断绝了自己得救的指望,与神划清界限,再无关系了!
  再看看另一个人。主用悲哀的语调描述了拉撒路的苦况——“有一个讨饭的……浑身生疮。”这位拉撒路不但“穷”(是乞丐),还有“病”(浑身生疮)。这样的人,谁在乎呢?主在乎!主说:“他叫拉撒路”,他是一个在主那里“挂名”的人。
  人厌弃他,神接纳他;人轻看他,神把他抱在怀里。人都说那个财主“混得不错”、“有本事”;神却指着这个乞丐说:他才是一个“有福的人”。
  【诗32:1-2】得赦免其过、遮盖其罪的,这人是有福的!凡心里没有诡诈、耶和华不算为有罪的,这人是有福的!
  在地上有福,算不得什么;在天上有福,才值得自豪!
  今天我就和弟兄姊妹分享到这里,愿天父的慈爱,我主耶稣基督的恩惠,圣灵的交通、感动、引导和劝勉常与弟兄姊妹同在,从现在直到永永远远,阿们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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蒲树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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