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3第三十三讲:让人“全死”的“权势”-李重恩


  第三十三讲:让人“全死”的“权势”(结 32 章)
  1. 前言:分段──1.1. 第六次信息:十二年十二月初一日(1-16 节)1.2. 第七信息:十二年十二月十五日(17-32节)2. 狮子变大鱼/水怪(1-10 节),浑水变清水(11-16 节)。
  2.1. 埃及法老本应当是少壮狮子,是尊荣的百兽之王。但上帝说:“他却像河中的大 28 鱼,不安于位,在列国之中搅动28制造问题,如同使江河的水浑浊。”
  (2-4 节)这只作怪的大鱼,被上帝从水中拉上来丢在地上,他不仅不再能作怪,而且被飞鸟和走兽吞吃。
  2.2. 思想:“权势的目的”──斯 4:14:
  “此时你若闭口不言,犹大人必从别处得解脱,蒙拯救;你和你父家必致灭亡。
  焉知你得了王后的位分不是为现今的机会吗?”
  2.3. 浑水变清水:埃及法老被上帝管教之后,让尼罗河水浑浊的走兽、大鱼都不见了,此后尼罗河的水自然由浑浊变为澄清。尼罗河三角洲亦是靠涨溢的黄流才得以灌溉,因此另一方面来说,澄清的尼罗河也代表尼罗河三角洲的荒废。
  2.4. 上帝要藉巴比伦王的刀使埃及的骄傲归于无有(11-12 节)。
  3. 向前走什么都不惊3.1. 这段经文也六次论到,这些受审的人“曾在活人之地使人惊恐”(23、24、25……)。这表示这些受审的人,在世时是有权、有势之类的人,然而世界的权势并不能救他们免除上帝的审判。
  3.2. 诞生于 100 年前的德国神学家潘霍华──无惧于纳粹。
  3.3. 徒 7 章的司提反。
  3.4. 路 12:4-5“……那杀身体以后不能再做什么的,不要怕他们……”
  4. 夜总会巡行记4.1. 这是先知所记关于埃及受审判的最后一个信息,同时也宣告了以拦、米设、土巴、西顿的受审。
  4.2. 扔到阴府:这一段经文再一次重复出现关于下阴间的提醒,阴间、阴府、坑等同义词一共出现十次,若是与第五信息对照,就知道这是关于埃及受审的一个重点。下阴间的人包含了法老、帮助法老的人、未受割礼的人、以拦、米设、土巴和和他们的群众,以及以东的君王和他们的首领……由这些下阴间的人来看,显然这是一个以埃及为首的普世性的审判(启 11:8),特别是经文也有十次强调“未受割礼的”这句话。
  4.3. 他们的墓志铭:“曾在活人之地使人惊恐”。
  4.4. 罗 2:28-29:“因为外面作犹太人的,不是真犹太人;外面肉身的割礼,也不是真割礼。惟有里面作的,才是真犹太人;真割礼也是心里的,在乎灵,不在乎仪文。这人的称赞不是从人来的,乃是从神来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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