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9 讲:祭司犯罪(尼 13:1-9) 温习:城成之礼
1.尼建城
2.圣职人员就职
3.巡行欢庆
引论:祭司犯罪
1. 亚们人与摩押人永不可入神的会(申 23:3-6)
2. 以利亚实祭司之罪
本论:
1. 申 23:3-6
1.1.没善待以色列人
1.2.顾巴兰咒诅他们
1.3.神使咒诅变为祝福
1.4.敌人与朋友
1.5.绝交
2. 祭司以利亚实之罪
2.1.多比雅是敌人(尼 2:10)
2.2.以利亚实管库房是祭司
2.3.大屋子存器皿和香料并利未人、事奉之 人的粮食
2.4.这是恶事
2.5.清洁屋子
2.6.重新使用
3. 外邦人
3.1.与神无关无约
3.2.断绝关系
3.3.绝不可结婚
3.4.属灵意义──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 (林后 6:14-18)
结论:断绝关系非常重要和实际 思考:
1. 为什么要与外邦人断绝?
2. 今日我们该作什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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