靠偷盗别人作品挣名利的信徒看过来
一个姐妹给我发来截图,是一个基督徒网红在唱我的歌。唱歌不是问题,问题是他在直播间里公然宣称是他的作品。这就让我不能不生气了。光天化日之下公开的偷盗打劫吗?这姐妹在直播间里留言说:这是雁子老师的作品,你怎么说是你的呢?网红立即把她踢出去了。
盗版是网络难题,没有相应的法律,维权非常困难,搭上所有时间金钱也不一定打赢。这些人正是看到这点肆意妄为。
盗版会给作者带来很大的损失,那些知名作家,比如说贾平凹的书,上市不久很快就盗版横行,10元一本,正版几十元,当然买盗版合适啊。歌曲也一样的,光盘出来不久马上就被盗版了,盗版光盘2元一张,正版几十。创作者用生命写出的歌被别人拿来贱卖,心得有多痛?但是有办法吗?王菲能为了一张盗版光盘去和垃圾人打官司吗?
我的作品和钱没有关系,我是献给神的。在中国原创基地上我后台有大量的留言要买我的歌曲。标价已经超过10000一首。他们1万块钱买过去,经过包装重新制作可以获利百倍利润。我从来不会理。献给我主的祭岂能廉价卖给这些商人?他们不是基督徒,但他们至少知道版权是需要购买的。盗版我歌曲的人都是基督徒。他们不是不知道偷别人的东西是违背十诫的,明知故犯。所以,他不是真的信徒。他们连书贩子都不如,书贩子至少没有把作者名字改成自己名字。
姐妹说她已经多次看到他盗用我的歌曲,实在忍无可忍了才说的。我知道她是好心,但告诉她以后不必再跟我说了。除了给我添堵没有别的作用。网上这种盗版侵权太多了。抖音快手视频号小红书俯拾皆是。还有姐妹告诉我,有人把我的歌曲发到网上,收费下载,呵呵,我的作品他收费,而且费用还不低,一首伴奏几十。我跟谁生气去。我唯一的办法就是不看,不听,不知道。和他们计较我就中了撒旦的诡计了。
从世俗眼光看,信主之前我在社会上的名比现在要大多了。在省报市报开专栏,在电视台做嘉宾,拿各种大奖,参加各种会议,采访各界名流……。现在比那时更忙更累成果很丰富了,却再也没有人给我颁奖了,没有证书没有上台上电视上报纸但我乐此不疲。因为我早已视这些为粪土,我只在乎主是否喜悦,我知道在天上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。
被盗版的作品一定是好作品,否则也不会让人眼红冒着偷盗的名犯罪。这么想或许能稍得些安慰吧。不过我还是要提醒一下偷我作品的人,雁子音乐在全国各地唱响辨别力很高,姊妹发来的那首《我来到你面前》全网都在唱。诗班的人一听就知道是雁子的作品。那歌页上明明写着作词作曲雁子,你却声明是你的作品,或者改几个字就成你的了。如此拙劣卑鄙不丢人吗?你偷东西可能赚得一点流量打赏,失去的却是人格,身价,名声,划得来吗?叫你一声弟兄是抬举你了。因为你的行为已经公示了你根本就不是真的信,否则做这种亏心事是会有恐惧的,不是怕人而是怕神的管教。
又想起了一代枭雄曹操。他在登基之前有很多人告他的状。他登基之后有人把这些小报告交到他的手上。一大摞,曹操是怎么做的呢?他连看都不看,随手扔到了火炉里。一缕青烟带走了他的所有愤怒和烦恼。这是高人。我也不看,姐妹发来的链接贴图我迅速清空。
前段时间一个牧师被无端举报,单位约谈他,对他说这是你身边非常熟悉你的人。我问他知道是谁吗?他说只是猜测,不准备去弄清楚,没有意思。我说这就对了。你弄清楚了又能怎样?你能反诉他吗?消耗你的时间精力在这样的人渣身上值得吗?他们在做什么他们不晓得。夫子说,我心里柔和谦卑,你们当负我的轭,学我的样式;这样,你们心里就必得享安息 (马太福音 11:29 )夫子受的冤屈难道不比我们大得多吗?
还有牧者对我说,他的讲章被人家整版的拿到各个教会去讲。我们都知道讲课是有课时费的。你偷别人的东西去挣钱,这居然是牧师做的事情?这个牧师说,关键大家不知道是谁偷谁的,你让我们不生气真的很难。所以,闹心的不是我一个人。闹心的事每天都有。但主说:伸冤在我,我必报应。
在当前环境下,既然要创作就要做好被侵权的思想准备,尤其是好的作品,喜欢到想偷走那得有多爱才做的到啊。呵呵,偷就偷吧。保罗说:这有何妨呢?或是假意,或是真心,无论怎样,基督究竟被传开了。为此,我就欢喜,并且还要欢喜。腓立比书 1:18 。这才是大境界。不是不生气就完了,而是要欢喜,并且还要欢喜。记住父的这句话:学我的样式;这样,你们心里就必得享安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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