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安乐死你怎么看?生命的主权在谁手中?-雁子


关于安乐死你怎么看?生命的主权在谁手中?

一个姐妹跟我说,他父亲因失能失智送养老院了。一次她去探视,护工当着她的面揭开了父亲的被子,她看见父亲居然没有穿内裤,当时就崩溃了。她对我说她绝对不要这样。她要在遗嘱里写上,当她失能失智的时候就是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。

近日,一个上海女子患红斑狼疮赴瑞士接受安乐死引起热议,她患病20年已经引起了身体其他脏器的衰竭,无法治愈。她录了一段视频上传,看起来没有痛苦。没有恐惧。有人坚决支持有人坚决反对。说说我的看法。

安乐死本质上是一种自杀的行为。只不过是在他人协助下合法完成的。更加文明,痛苦更少。这里的关键在于人本主义还是神本主义。基督教认为生命的主权不在自己而在上帝手中,我们没有权利自主决定结束生命。

信仰的一个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解决对死亡的恐惧。真信有天堂的人对死亡是不惧怕的,因为有更美的家乡在天上。但是为什么很多信徒还是会恐惧呢?其实我们怕的不是死亡,而是死亡前那一段痛苦。
重病在床,生活无法自理,完全失去了尊严,只能躺在床上痛苦抑郁而终。如果不幸患上癌症,在临终之前可能还要经历一段极端疼痛的过程,生不如死。想想都怕。所以才产生了安乐死。它符合人本主义,不符合神本主义。

安乐死也不是你做就能做到的,要有法律支持,要有钱。上海沙女士去瑞士安乐死花了70万。需要医生证明病人处于“不能减轻”和“不能忍受”的痛苦中,而病人也要表明完全自愿。

但是法律很难明确界定安乐死的适用边界。比如如何界定患者的“痛苦无法忍受”或“知情同意”,如何确定是个人意志,如何防止他人的潜在强迫,如何避免滑坡效应,导致社会对生命尊重感的降低……所以大部分国家是不赞成安乐死立法的。一旦允许合法决定死亡,恐怕很多人的生死只会更加身不由己。

第一个实施安乐死的国家荷兰,2010 年安乐死病例为 3136 例。2022 年增长至 8720 例,占该国总死亡人数的近 5.1%。每年申请安乐死的人数递增约 5%-10%。这很危险,一旦人为掌控生命的长短,罪恶一定同时出现。自杀可以变成他杀。
其实除了安乐死之外,信仰才是最有效的手段。大量见证显示,信仰可以降低甚至消除肉体的痛苦。在很多极端情况下,比如身体严重残疾的尼克,几乎无法自理,但因着他信仰的上帝,活出了精彩的生命。刘红勃高位截瘫,完全没有生活能力,却也活得喜乐平安。二战期间,犹太人在集中营受到到的摧残也是完全不可忍受的,但很多人凭着对上帝的盼望活出了奇迹。他们的苦难,可能远远大于那些想要实施安乐死的人。

究竟什么人应该安乐死很难有标准答案。同样的痛苦,有些人忍无可忍,有些人却能化痛苦为喜乐平安,甚至把肉体的痛苦当成灵魂的救赎。
所以,我们不赞同也不追求安乐死。但是我提倡安宁疗护。在生命的末期,用尽量减少痛苦的医疗手段,不抢救,不治疗,不主动延长痛苦的生命。让生命在安宁的状态下结束,让灵魂安然飞向天堂。死亡也是生命的一部分,尊重生命包括尊重死亡,提前策划准备没错。

生命的主权在父的手中,生命原本是一种赏赐,赏赐的是祂收取的也是祂。我们只需顺服,无需害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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雁 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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